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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参展细则
1、 报名参展办法:索取《参展申请表》和现场平面图,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;

2、 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 7 日内将参展费用 [50% (预付款)或全款 ] 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;余款应在 2008 年 10 月 30 日前付清;

3、 2008 年 10 月 30 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,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;

4、 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 “ 先申请,先付款,先安排 ”, 双面开口展位加收 20% 费用;

5、 参展商只有在规定期限内支付 50% 预付款后,所定展位方可保留;

6、 组织单位收到展台费用后,将于 2008年 10 月 30 日前寄《参展商手册》;

】 参展办法
         
贵单位欲报名参展,请填妥《参展申请表》,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:上海东贸展览服务有限公司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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